济南人才引进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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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人才引进政策是:
1、适用对象
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以及来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及济南高新区)创业或就业的4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本科毕业生)。
2、组织实施
有关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指导集体户单位、协管员履行申报、协管工作职责。市人才服务局负责协助驻地公安机关共同做好人才集体户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3、落户渠道
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无集体户的本科毕业生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人才引进
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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