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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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者有以下风险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
我国对于物权采用的是登记公示制度,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合法登记,才能依法享受该物的所有权。因此,就购房活动来说,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才算得上是真正拥有了房屋所有权,这样一来,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赠与、继承等活动。
另外,在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这类房子无法申请抵押贷款,房屋只是一个住所,它也就失去了变现、流转的能力。
关于上述的这一点,对于房主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如果房主把房子租出去,那么,租客是可以以房子没有合法产权为由,不交房租,当然了,在法律上,也大多会站在租客这一边,所以,房东是有苦说不出。
2、房屋产权被开发商抵押在银行,购房人可能会钱房两空
在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将已有项目的产权抵押给银行,申请到的贷款用来开发新项目。一旦开发商不能按时还款,别说办不动产权证了,就连房子也有可能会被银行拍卖,用来还开发商的欠款。
3、房屋被征地、拆迁时,买房人无法获得补偿款
一般来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即使购房者你交了房款了,但是,在实质上,房子还是属于开发商的。因此,如果遇到房子或所在土地被国家征用,那么,购房人是无法获得补偿款的。
4、若遭遇一房两卖,购房人维权难
还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跟你签订了购房合同,最后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还帮别人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写着别人的名字。当然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你还能把钱要回来就不错了,更别说接下来复杂的取证、维权过程让人身心疲惫。
一、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1、开放商的原因
(1)开放商未缴齐费用
开放商未能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是没有将土地出让金缴纳齐全,或者是未缴纳建房所需要缴纳的其他税费,在这些情况下,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2)开放商已将房屋或土地抵押
部分开放商在建房初期,因资金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会将土地或者是房屋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且其抵押状态还未解除时,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也是不能成功办理的。
(3)开放商建造的房屋验收不达标
开放商建造房屋有一定的建房标准,但若是建造时未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没有完工竣工备案工作,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没有进行房屋验收,或者是房屋验收不达标,都将不能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开发商破产或被取消建房资质
部分开放商因资金问题,已经破产,或者是因其他行为,其建房的资质已被取消,若是后期在进行建房,那么所建房屋将是不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将不能成功办理。
(5)开放商将房屋重复销售
部分不良开放商出于利益等方面的考虑,可能会将房屋重复销售,那么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产权将是不清晰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6)楼盘被查封或者限制交易
部分楼盘可能因为存在违法行为,会被相关部门查封,或者是限制交易,当购房者购买到这种房屋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将不能成功办理。此外,部分不能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也可能是因为开放商不配合提供办证用的相关资料导致的。
2、购房者的原因
(1)未缴纳相关费用
购房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前后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等情况,那么在办证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2)房屋面积出现误差
部分购房者在入住后,可能会存在违章搭建的情况,那么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的面积就会出现误差,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将不能成功办理。
(3)办证资料不合格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购房者提供很多的证明资料,若是证明资料不齐全或者是资料信息不正确,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4)代办证件的人员违规操作
部分人因为外出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会将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代交给他人进行办理,但若是代办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是进行违规操作,其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是不能成功的。
二、购房五年拿不到不动产权证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继承、出租抵押贷款等活动
我国对于物权采用的是登记公示制度,也就是说,必须经过合法登记,才能依法享受该物的所有权。因此,就购房活动来说,只有办理了不动产权证,才算得上是真正拥有了房屋所有权,这样一来,才能进行正常的买卖、赠与、继承等活动。
另外,在没有不动产权证的情况下,即使已经签订了相关合同也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这类房子无法申请抵押贷款,房屋只是一个住所,它也就失去了变现、流转的能力。
关于上述的这一点,对于房主来说,就显得尤为重要了。因为,如果房主把房子租出去,那么,租客是可以以房子没有合法产权为由,不交房租,当然了,在法律上,也大多会站在租客这一边,所以,房东是有苦说不出。
2、房屋产权被开发商抵押在银行,购房人可能会钱房两空
在实际生活中,购房者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一些开发商为了周转资金,将已有项目的产权抵押给银行,申请到的贷款用来开发新项目。一旦开发商不能按时还款,别说办不动产权证了,就连房子也有可能会被银行拍卖,用来还开发商的欠款。
3、房屋被征地、拆迁时,买房人无法获得补偿款
一般来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即使购房者你交了房款了,但是,在实质上,房子还是属于开发商的。因此,如果遇到房子或所在土地被国家征用,那么,购房人是无法获得补偿款的。
4、若遭遇一房两卖,购房人维权难
还有一种情况是:开发商跟你签订了购房合同,最后却把房子卖给了别人,还帮别人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写着别人的名字。当然了,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购房者你还能把钱要回来就不错了,更别说接下来复杂的取证、维权过程让人身心疲惫。
一、哪些情况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1、开放商的原因
(1)开放商未缴齐费用
开放商未能取得土地使用证,或者是没有将土地出让金缴纳齐全,或者是未缴纳建房所需要缴纳的其他税费,在这些情况下,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2)开放商已将房屋或土地抵押
部分开放商在建房初期,因资金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会将土地或者是房屋抵押给银行进行贷款,且其抵押状态还未解除时,购房者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也是不能成功办理的。
(3)开放商建造的房屋验收不达标
开放商建造房屋有一定的建房标准,但若是建造时未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没有完工竣工备案工作,没有取得建筑面积实测数据,没有进行房屋验收,或者是房屋验收不达标,都将不能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4)开发商破产或被取消建房资质
部分开放商因资金问题,已经破产,或者是因其他行为,其建房的资质已被取消,若是后期在进行建房,那么所建房屋将是不合法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将不能成功办理。
(5)开放商将房屋重复销售
部分不良开放商出于利益等方面的考虑,可能会将房屋重复销售,那么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产权将是不清晰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6)楼盘被查封或者限制交易
部分楼盘可能因为存在违法行为,会被相关部门查封,或者是限制交易,当购房者购买到这种房屋时,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将不能成功办理。此外,部分不能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况,也可能是因为开放商不配合提供办证用的相关资料导致的。
2、购房者的原因
(1)未缴纳相关费用
购房者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前后需要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工本费等等情况,那么在办证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2)房屋面积出现误差
部分购房者在入住后,可能会存在违章搭建的情况,那么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房屋的面积就会出现误差,在这种情况下,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将不能成功办理。
(3)办证资料不合格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需要购房者提供很多的证明资料,若是证明资料不齐全或者是资料信息不正确,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时,将不能成功办理。
(4)代办证件的人员违规操作
部分人因为外出或者是其他的原因,会将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代交给他人进行办理,但若是代办人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是进行违规操作,其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也是不能成功的。
二、购房五年拿不到不动产权证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无论是根据约定还是规章规定,您都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