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省提名移民加拿大有居住限制的条件,能移居其它省吗?
一、移民加拿大条件移民政策对居住地的限制
加拿大是个多省份国家,由十个省和三个地区组成,分别是:阿尔伯塔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曼尼托巴省、纽芬兰与拉布拉多省、新不伦瑞克省、新斯科舍省、安大略省、爱德华王子岛省、魁北克省、萨斯喀彻温省;以及努纳武特地区、西北地区、育空地区。大多数的加拿大省份都有各自的省提名移民项目,想要通过省提名移民加拿大的申请人需要在技能、学历、工作经验等方面对该省的经济发展有帮助,并且想要居住在该省。
加拿大省政府期望提名的申请人是能够为该省份做出贡献,并且愿意居住在该省的人员,因此才有了居住限制这一说。一般情况,加拿大省政府在给申请人发放省提名证书前,会要求与申请人签署书面定居协议:一旦加拿大移民签证被批准,申请人及其家庭保证会定居在该省。加拿大联邦政府签发移民签证时也会注明申请人的定居省份,并定期检查申请人的居住情况。如果申请人毫无正当理由拒绝或中断履行已的定居协议,那么联邦政府不仅会将此不良信用记录在申请人名下,从而影响申请人的工作、贷款、入籍、担保等事务,而且根据违约程度予以处罚,严重者甚至将丧失所获得的永久居民身份,即撤销加拿大移民签证。
二、移民加拿大条件申请人移居别省的途径
加拿大各省的省提名移民项目涵盖类别众多,包括:技术移民、雇主担保移民、投资移民、商业移民、自雇移民等多个类别,并且这些项目的申请要求相比联邦移民项目,申请要求要简单、移民门槛低很多。加拿大省提名移民主要的申请条件有:
提名省的工作offer;
申请人教育水平;
申请人工作经验;
英语或法语能力;
与提名省的密切联系;
提名省的适应能力;
是否打算在提名省居住。
加拿大省提名移民项目大致有两个阶段:省提名阶段,一般要8-14个月;转到具体使馆后,处理周期为24个月。
在获得加拿大省提名后,原则上申请人是要在该省生活到规定年限的,但是根据加拿大宪法规定,加拿大永久居民可以自由选择自己的居住地,成为永久居民以后可以不在当初申请的省里面居住。所以建议新移民首先在提名的省登陆并生活一段时间,拿到枫叶卡后再移居别的省份生活。
当然,既然加拿大省提名移民项目已经明确标明了申请人至少在本身待满的时长,建议走省提名移民的申请人还是能够遵守和省之间的约定,的做法是申请人申请的省份是按照自己希望定居生活的省份来选择,这样可以帮助树立一个诚实可信的加拿大华人形象,别人对加国华人的偏见也会少许多。
所以如果你决定移民加拿大不如提前就去看一看自己喜欢的城市,如果真的到不到那个省的条件,先申请别的省的以后再慢慢打算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