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役军人配偶探亲假规定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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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配偶与其父母或者父母一方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日。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4-05
现役军人配偶探亲假规定 法律问题
您好:未婚士官与父母不在一地消族迟生活的,下士任期内享受两次探望父母假,每次假期20日。中士以上士官穗段每年享受一次探望父母假,假期30日。已婚士官与配偶、父母不在一地生活,但其配偶与其父母或者父母拿李一方居住在一地的,只享受探望配偶的假期。与配偶、父母均不在一地生活,一年内同时符合探望配偶和探望父母条件的,只享受一次探亲假,假期45日。
您好,法律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 第四十一条 义务兵在服现役第二、三年内,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十天。第四、五年内,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二十天。志愿兵未婚同父母远居两地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或者已婚但夫妻远居两地不能在公休旅州穗假日团聚的,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已婚的假期三十天,未婚的二十天。当年未探亲的,第二年增加探亲假十五天。夫妻在一地、父母在异地的,每四年给予探望父母假一次,假期二十天。探亲假期迹伏不含途中时间,往拆卜返路费按照规定标准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