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时期推行的商业政策是什么
工商食官。
工商食官是商周政府占有工商业者并进行垄断性经营的制度。和商代一样,西周的贸易往来中担任贩运劳动的,实际上主要仍然是奴隶,而且其中有许多是被征服的商族人中的奴隶及其后人。作为种族奴隶的商贾,和制陶业、铸铜业等手工作坊中的奴隶一样,都隶属于官府,供周王室和各封国当政的奴隶主贵族驱使。
工商并称,自西周始,用当时的话说即“工商食官”,也就是由王室或各封国来直接控制盈利致富的手工业和商业,直接奴役手工业和商业奴隶,仅仅从他们所创造的大量财富中拿出很少的一部分供给他们生活。
扩展资料:
因为工商的服务对象以统治国家的天子、诸侯、领主、贵族为主,所以具有“公”的性质;另一方面,工商对自己的产品或者商品有一定程度的自由支配权,又具有“私”的特点。这就是“工商食官”的两重性。
在“工商食官”制度下,工商业家族具有职业世袭的特征,擅长经商者的家庭或家族在被国家认可之后,又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世代相袭,不得改弦易辙。西周时期,商人是“国人”的一部分,在理论上属于平民阶层。
不过,因为职业的强制性和服务国家、贵族的特点,使得他们对国家、诸侯、贵族有很大的依赖性,所以不完全拥有自由人的地位和权利。西周末年,周宣王封其弟于郑,后东迁新郑,赐商人与其同往,郑国因此得以兴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商食官
西周有如下商业制度:
1、市场管理制度
如未到收获期的五谷或不成熟的水果,未到砍伐期的幼树,幼小不中杀的禽兽鱼龟等,皆不许买卖。这种认真细致的管理制度原则,开创了中国市场管理制度的历史。
2、价格制度
对于商品价格给予严格控制,是西周商业制度的又一个重要内容。
3、税收制度
西周的商业制度中,还包括对商税的征收制度。文献记载,官府对市场上的交易要征收一定的商税,收的都是货币,由“廛人”来主管这件事。
4、货物出入关市制度
西周官府对外地商人采取优惠的态度进行鼓励,制定出外地货物出入关市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