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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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结婚时间短如果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足,第二次起诉离婚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判离,但这也不是绝对的,还要看法院的审理情况。法律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焉秋阳空谨
2019-10-25 · TA获得超过2.9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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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判决离婚是以感情破裂为标准,原则上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会判决离婚,但是法官认为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是可以判决。不离婚作为例外的情形的。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半年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没有法律规定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判离。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作为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如果起诉离婚的一方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但又未能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来证实,要承担法院再次不准予离婚的后果,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时,应准备好证明夫妻感情确实破裂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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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英淇律师事务所
2022-03-25 · 不怕拆迁纠纷,我有英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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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英淇律所这么多年的办案经验,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仍不判离的原因,还有以下几种可能:

1. 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后,双方还共同生活或者有亲密接触,比如多次在公开场合在一起聚会、生活、旅游等。这种情况,法院会认为双方有和好的可能,如果另一方坚决不离婚,那么法院就可能再次不判离。

2. 被告不出庭,并且原告的诉求请求过于复杂。在被告不出庭的情况下,原告又要分割各种财产,又要子女抚养权,还要分配抚养费,如果法院贸然判离进行了财产分割,很有可能会导致更大的家庭矛盾,引发更多婚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诉讼,这种情况下,法院暂时不会判离。

3.法院如果判离会对其中一方很不利。除非一方有重大过错,如果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离的话,很可能一方得不到任何财产。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选择暂不判离,希望双方能够通过协商,双方都能得到合理的财产分配。

因此,想着第二次起诉离婚,就能让法院判离,就要在等待的这六个月中收集以下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1、在此过程中,双方尽量就财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等事宜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双方谈及离婚事宜的微信、短信、电话等聊天记录,录音等要保留好;

2、要收集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的证据;

根据我国《民法典》1079条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意,双方分居期间,一定要避免与对方有不必要的相处,防止对方收集有关证明双方感情未破裂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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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9 · 专业律师咨询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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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者DKEIFHCB4934
2020-03-23 · 见面少没关系,你别喜欢上别人就好!
创作者DKEIFHCB4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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