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幌子广告,根据表现形式分类,属于什么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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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幌子”按现代广告传播媒介分类属于是招贴广告。
幌又称帷幔,一种表明商店所售物品或服务项目的标志。商店悬望子,为中国的一种商业民俗。起源甚古,初特指酒店的布招,用布帘缀于竿端,悬于门前,以招引顾客。
幌子在现代汉语中有“比喻进行某种活动时所假借的名义”及“为欺骗而采取的伪装或权宜之计”之意。
我国商店招幌大约分如下类型:
1、以商店实物为幌子。卖什么物悬挂什么物的直接标志,有的用实物一部分来代替,属于商的原始标志。如草帽店悬挂笠帽,烟袋店悬挂旧式烟管等。
2、以实物模型为幌子,大多情况是因为实物太小,悬挂实物无法引人注意,便悬挂与实物形象一致的大模型做幌子,是实物标志的变异形式,如蜡烛店挂木质红漆大烛为记。
3、以商品的附属物为幌子,这种类型只有当商品无法悬挂的时候才会出现,是实物招牌转化派生而来的,用引起人们的联想来标明要出售的商品。如旧时卖植物油,只能悬挂盛油的油瓶,而不可能悬挂油来作为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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