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法案和联邦宪法的共同之处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权利法案和联邦宪法的共同之处如下:
两者都是政治势力妥协的产物。《权利法案》是英国资产阶级、新贵族与封建势力的妥协;美国《1787年宪法》则是大、小州之间以及蓄奴州与非蓄奴州之间的妥协。两者都确立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都实行资产阶级议会政治。两者都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都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人民一定的民主权利,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民主性与进步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
不同点:英国确立的是君主立宪制,《权利法案》为限制王权提供了宪法保证。但反封建不够彻底,存在一定程度的保守性。《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为联邦制国家,确立了美国的共和政体。它受到启蒙思想的影响,明显体现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特点。但允许奴隶制存在,不承认广大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同白人相等的权利。
两者都是政治势力妥协的产物。《权利法案》是英国资产阶级、新贵族与封建势力的妥协;美国《1787年宪法》则是大、小州之间以及蓄奴州与非蓄奴州之间的妥协。两者都确立了资本主义政治制度,都实行资产阶级议会政治。两者都体现了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都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人民一定的民主权利,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民主性与进步性。都存在不同程度的局限性。
不同点:英国确立的是君主立宪制,《权利法案》为限制王权提供了宪法保证。但反封建不够彻底,存在一定程度的保守性。《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为联邦制国家,确立了美国的共和政体。它受到启蒙思想的影响,明显体现了立法、行政和司法“三权分立”的特点。但允许奴隶制存在,不承认广大黑人和印第安人具有同白人相等的权利。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2020-09-09 广告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04年1月1日施行)。第三章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
点击进入详情页
本回答由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提供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