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号后购房新政策具体是什么?什么时候颁布?
2019年4月1号的购房政策:对市民增加购房补贴。
政策目的:扩大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多元化购房、改进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购房补贴是指:政府按照一定标准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本市普通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二手房)用于自住时发放的购房货币补贴。购房补贴属于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的货币化保障形式。
申请购房补贴需要有一定条件,比如:
一对夫妻及其未满28周岁的未婚子女为一户申请家庭,申请家庭应明确一名已婚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其他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的,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购房补贴总额计算方式:
购房补贴总额=购房补贴单价标准×保障面积
购房补贴单价标准:
购房补贴单价标准为上年度全市(含市区和乡镇)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成交单价(以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所购房屋单价的确认: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确定的主房成交单价为准;存量房(二手房)以价格认定部门认定的主房单价为准。
保障面积:单身、单亲家庭以及配偶户口不在本市的(含非驻本市现役军人)家庭,保障面积为37.5平方米;其他家庭保障面积为75平方米。
已享受过房改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符合条件再次申请购房补贴的,其保障面积应扣除原已享受保障面积。当实际购房面积小于保障面积时,按实际购房面积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