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被要求详细说明恋爱经历,你觉得这种面试方法对吗?
大多数人都有过应聘的经历,应聘的时候,单位人事部门会问一些问题,比如为什么辞职了,对以后的工作会有什么想法。如果回答的好这次应聘就没问题,如果回答的不满意,就要重新在投简历了。这样的应聘相对比较简单,提到的问题都是工作上的,如果应聘的时候对方要求你详细的说明自己的恋爱经历,你会接受这种面试方法吗?
近日,邯郸宋先生反映,自己在应聘的过程对方要求自己详细的说明恋爱盈利以及时间,宋先生就不明白了,找个工作怎么还跟恋爱史挂钩了呢?该公司的解释是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考察应聘者的情商如何。虽然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是这样的应聘方式却让人难以接受。据说后来相关部门介入,公司也觉得这个做法有些欠妥,就把这项要求删除了。
在就业市场上,各种形形色色的招聘要求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有的要求填写父母的兴趣爱好、曾经的职务、有的会询问家里是否养着猫猫狗狗,更甚者会问应聘者是否有体臭、家里人是否有体臭等。知道的这是劳务市场,不知道的还以为走错了地方去了相亲大会呢。应聘者在用人单位面试时有如实的说明自己的基本情况义务,也有保护个人隐私的基本权利,不能因为你是用人单位就可以提出各种奇葩问题,这样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
招聘单位不能限定性别优先权,不能因为你是男性就有优先录用,从而限制了女性的就业和拒绝录用,也不得询问女性是否婚育情况,体检中不能把妊娠列入其中体检项目,不能区别化对待女性。我们在面对种种奇葩的招聘要求是,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也可以向社会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投诉,甚至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