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分类有哪些
财产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向保险人交付保险费 ,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对所承保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可保财产 ,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作为保险标的的 ,通常称为财产损失保险。
人身保险是关于人的身体本身、人的健康、人的生命的保险。人身保险除了包括人寿保险外 ,还有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遭受意外伤害为保险条件的保险。
人寿保险:简称寿险 ,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对象的保险 ,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 ,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其中人寿保险的业务范围包括生存保险、死亡保险、两全保险。
生存保险:以约定的保险期限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保险条件 ,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养老年金保险。
死亡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为保险条件 ,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两全保险:以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死亡和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为共同保险条件 ,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如简易人身险。
共有六种,分别如下:
健康型
意外险
寿险
旅游险
财产险
车险
商业保险的定义:
商业保险是指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运营,以营利为目的的保险形式,由专门的保险企业经营。商业保险关系是由当事人自愿缔结的合同关系,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所谓社会保险,是指收取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用来对其中因年老、疾病、生育、伤残、死亡和失业而导致丧失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的成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扩展资料:保险的经营主体
商业保险是现代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大工业社会中的一种经济活动,经营商业保险业务的目的固然在于营利,不过从全社会的角度看,商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的社会职能是对减低风险进行组织、管理、计算、研究、赔付和监督的一种服务。由于保险业务直接经营着货币资本,所以它又是一种金融服务。
同时,保险业务涉及众多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如果商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经营不当,不能赔付应承担的保险金,不仅会使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因保险事故的发生出现的损害得不到补偿,而且会引发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此法律为保障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对商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的成立、管理、投资和终止经营等各个方面予以规范,以保障这种社会财富再分配的顺利进行。长期的保险活动实践也要求商业保险业务经营主体应当实行专业经营原则,也就是说商业保险业务只能由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特定商业组织进行经营。
扩展链接:商业保险-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