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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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前期谋划和线站位研究,金武永东线全长约111.7公里,拟从婺城区罗店镇始发,沿八一街南北向纵穿金华市区,再经武义、永康两地的中心城区,止于东阳横店明清宫站。此次《长江三角洲地区多层次轨道交通规划》的制定和发布,是为了共建轨道上的长三角,推动构建功能定位精准、规划布局合理、网络层次清晰、衔接一体高效的现代轨道交通系统,支持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要求各地准确把握不同层次轨道交通的功能定位,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合理确定规划建设方案。
法律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 第五条 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工程初验;初验合格的,可以进行试运行;试运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竣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并报有关部门备案。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正式运营。安全设施不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不得投入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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