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小升初招生新政策
法律分析:城区所有初中学校严格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同步招生。城区初中招生对象:
1、具有市城区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2、曲潭办乌联完小、上洞小学毕业的学生;板桥新桥.小学毕业的学生;
3、具有市城区户籍或城区房产外地回常宁就读初一的小学毕业生及符合城区学校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新成立的曲潭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曲潭学校招生工作暂按上年的要求进行。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第三条
1.招生计划核准制。各县市及南岳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所辖初中招生计划,市教育局核准城区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落实三控政策,即控招生总人数、班数、班额。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不得随意变更招生计划自行招收学生。
2.招生录取免试制。全市所有公办、民办初中学校招生,须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和执行管理规定,实行免试录取入学。
3.公办初中学校招生实行分片制
(1)公办初中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划片招生、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案由各县市区自行制定(市城区初中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招生区域)。若公办初中的学位不能满足服务区域,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安排就读学校。报名时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服务区范围内公办初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2)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城区中学就读,由其父母或监护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明(务工所在区域的居住证,或在城区的房产证,或经街道以上机关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租房协议,并同时提供房东房产复印件)、务工证明(务工的劳动合同,须用工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章,并由用工单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个体经营者可用工商税务证代替)和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材料向服务区范围内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经核查批准后,就近免试入读。
(3)各初中学校招生结束后,须及时将录取名册报送到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注册。
4.民办初中招生时间与行为规范制
(1)民办初中按照“自主招生、微机派位、计划到校、免试入学”的方式进行。各民办初中学校按核准的招生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确定录取名单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注册。
(2)民办初中学校录取学生时,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