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教育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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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推动“一人一乐器、一校一艺团”,落实“一人一运动、一校一团队”,以陶冶艺术人文与健康运动素养。
2、国小英语教学向下延伸至三年级作准备,落实英语向下延伸,期以培养外语能力新公民。
3、推动“全国儿童阅读计划”。透过营造阅读适性环境,结合民间活力共同参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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