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分为哪几个级别?
古代科举制度分为六级:
童生(第一级县试)——刚开始学习的小孩。相当于高中毕业,因为他们可以算是有学问的人。
秀才(第二级府试)——最低级的考试合格者称为生员,也叫秀才。 相当于高中毕业。
举人(第三级院试)——生员(秀才)应三年一度的乡武,合格者称为举人。 相当于大桐渣学生或研究生, 因为他们毕竟是从众多的秀才中脱颖而出局型悄的。
贡士(第四级乡试)——参加租耐全国范围科举考试(会试)及格后获得的资格,会试在乡试后的第二年。
进士(第五级会试)——举人参加在北京的会试殿试,合格者称为进士。确切地说,它是一种类似职称月举行,所以也叫春闱。参加考试的人必须是举人,考试合格后就是准进士,待殿试合格后,则为进士。
探花(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三名称探花。
榜眼(第六级殿试)——殿试第二名称榜眼。
状元(第六级殿试)——南宋以后,殿试第一名称状元。绝对不能说相当于博士,因为博士太多了,而状元几年才出一个。
简介
科举制度是古代中国及受中国影响的日本、朝鲜、越南等国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
科举从开创至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举行最后一科进士考试为止(世界上最后一届科举考试结束于1919年的越南阮朝),前后经历一千二百余年。科举制度的主要考试都是定期的举行的。唐朝科举与宋初科举每年举行一次,宋太宗时期改为每一年或二年举行一次科举考试,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年)改为每三年举行一次科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