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官职三省六部各是哪六部?
三省:中书省、尚书省、门下省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职责:中书省起草决策,门下省封驳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六部具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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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
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三省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指尚书省下属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1、隋朝建立后,将北周仿照周礼设立的官爵制度废除,设立了以三省六部制为主体的中央官僚体系。
隋设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内侍五省,秘书省类似于后来的馆阁,内侍省则是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主持中央政权的就是尚书、门下、内史三省。
三省互相牵制,共同向皇帝负责。
其中,决策者为内史省,长官称内史令;审议者是门下省,长官称纳言;处理日常政务的机构是尚书省、置尚书令、左右仆射各一人,下设吏、礼、兵、度支(后改称民部)、都官(后改称刑部)、工六部。
隋朝,三省长官均为相职,同时,三公、三师也参预朝政,也是宰相。
2、唐代三省制的特点是在建立不久就向二省、一省转变。这种变化的动因在于皇权对于相权的控制、三省六部制以及提高行政效率。三省合署议事、办公,三省职能逐渐趋向混同合一。
3、在宋代,虽然三省名义始终存在,但是已经混同为一省。同时由于枢密院、三司的设立,宰相的军权、财权被剥夺,三省制度名存实亡。
宋代官制“有官、有职、有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其次又有阶、有勋、有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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