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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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适用范围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二、25%所得税例外的企业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国有企业;
(2)集体企业;
(3)私营企业;
(4)联营企业;
(5)股份制企业;
(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二、25%所得税例外的企业
1、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6、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8、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9、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