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关系和诈骗关系如何区分
法律主观:
借贷关系是一种很常见的关系,有些特别的情况下,借贷关系可能会被认定为诈骗。一、借贷关系在什么情况下认定为诈骗?两者的区别在于获取款项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民间借贷一般发生于有信任基础的双方之间,获取款项后需在一定时限内予以归还,知否则出借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还款。而诈骗罪通常发生于认识不久的双方之间,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款项,且根道本不打算偿还款项,即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综上,民间借贷为正常资金流转方式,而诈骗罪属于违法行为。二、借贷关系起诉有效期是多久?1、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诉讼时效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逾期则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2、对于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中断,从收到欠款条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3年)。3、对于不定期还款的民间借贷,也就是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民间借贷,不受诉讼时效规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长20年保护期的限制。4、对于不定期的民间借贷,如果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的(当然由借款人举证证明其已经明确表示不予还款),则从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之日起适用3年的诉讼时效期间。5、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三、民间借贷风险有哪些?如何规定?网友提问:律师你好,我和几个老乡刚大学毕业,想要自己创业,出去闯一闯,见识下这个社会,但是没有资金,没有本钱,家里也不愿意出钱支持一下,是在是没办法了,想民间借贷,请问下律师民间借贷风险有哪些?如何规定?希望律师可以解答一下律师回复:您好,民间借贷风险确实比较大,主要体现在:民间借贷利息一般较高,企业经营效益不好的情况下,高利息负债只会雪上加霜;民间借贷信任基础比较低,这种信任基础较低的活动极易侵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旦债务人失信出现逃债行为,债权人将会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谢谢。
法律客观: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