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军舰艇名称依据是什么?
每一艘舰艇都有一个中文的名字。如“福州”舰、“杭州”舰、“抚仙湖”舰、“浏阳”舰等。舰艇的中文名称不是随意取的,而是有严格的规定。经中央军委批准,海军于1978年11月18日公布了《海军舰艇命名条例》,条例中规定各类舰艇的命名机关、命名规则和相关规定。1986年7月10日,海军又对《海军舰艇命名条例》加以补充和修订。
新建造和新入列(或更名)的舰艇,由批准授名机关正式授予舰名和舷号,颁发《舰艇命名证书》,按照《海军舰艇命名条例》的规定举行命名入列典礼;舰艇命名享受“终身制”,中途一般不予更名。
舰艇退役时,其舰名与舷号由授予机关除名、注销,原则上不再授予后续舰艇。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形,如“广州”号曾先后被命名过三艘军舰:一艘是1949年缴获的日制护卫舰,舷号230/172;另一艘是1974年6月入列的240/160舰(1978年3月因事故报废);“广州”号是2004年入列的168舰。
人名命名的舰艇
凡事都有例外。在人民海军的舰艇序列中,有几艘特别的军舰是用人名命名的:一艘叫“郑和”舰(即81舰“郑和”号),以纪念我国伟大的航海家郑和而命名;另一艘是“世昌”舰(即82舰“世昌”号),以纪念在中日甲午海战中壮烈牺牲的民族英雄邓世昌而命名,这两艘远洋综合训练舰都属于大连舰艇学院。
此外,还有用中国科学家的姓名命名的武器装备试验舰:891“毕升”号、892“华罗庚”号、894“李四光”号等。还有872“竺可桢”号远洋综合调查测量船,用了中国著名的地理学家、气象学家的名字来命名。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中国海军舰艇命名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