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南京怎么转移社保
法律分析:第一步:在南京社保局办理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第二步:将在南京办理的两个凭证交给现在参保的社保局 8、单位办理的,填写《南京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 (转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第一步:在南京社保局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第二步:将在南京办理的两个凭证交给现在参保的社保局,也就是转入地社保局。 (如果现在没有参保,请把凭证保存好,以后参保后再交给社保局) 第三步:转入地社保局以信函的形式给南京发《基本养老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 《基本医疗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