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后多久可以提取公积金
法律分析:公积金贷款12个月之后可以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公积金提取操作方法如下:
1、准备资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根据不同地区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单位盖章:职工在所在单位领取并填写申请书,单位需要签字盖章。
3、带材料到开户行办理手续:职工携带相应材料,到工资卡开户行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4、管理中心审核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和提取条件。
5、公积金提取:确认无误,办理提取手续。款项将汇入个人储蓄账号中,职工可自行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