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注销流程
社保卡注销流程比较简单,参保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注销手续即可。除了自己办理外,还可以委托他人代办社保卡注销,代办人需要携带双方身份证、社保卡原件,流程都一样。要注意的是,社会保障卡账户由社保账户和金融账户组成,所以除了注销社保账户外,还要注销掉社保金融账户。
办理社保卡注销手续需要:
1,或代理人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需注销的社会保障卡。
4,人力社保相关终止业务办结证明。
社保卡需要注销的,参保人或代理人到人力社保业务窗口办结各项业务及相关终止手续后,携带人力社保出具的相关证明到卡中心窗口办理社保功能注销手续,然后到指定银行窗口办理银行功能销卡手续并交还社保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四条 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与生育保险基金合并建账及核算外,其他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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