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起保险纠纷的原因有哪些
展开全部
引起保险纠纷的原因主要包括: 1、保险公司缺乏诚信,发生事故后抵赖不赔偿; 2、保险理赔审查过严、手续繁琐,设置种种条件限制; 3、理赔人员业务知识欠缺,导致保险赔偿不及时不到位。 4、保险公司不向投保人签发保单或送达保险条款文本; 5、 保险法 司法解释缺少,导致法律理解和适用上存在较大的分歧; 6、审判人员司法理念存在差异,导致执法尺度不够统一; 7、保险 代理 人违规操作是引发 保险合同 纠纷案件的重要原因之一。 《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除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 房屋买卖合同 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五条 以 担保贷款 为付款方式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 合同无效 或者撤销、 解除合同 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 诉讼 请求,应当与 商品房 担保贷款 合同纠纷 合并审理 ;未提出诉讼请求的,仅处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 。担保权人就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另行起诉的,可以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合并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 购房贷款 和 购房 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