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后,和我们生活了十多年的继母该怎么办?我给她养老吗?
继母既然已经跟自己生活十几年,那就证明她对子女履行了抚养教育的职责,那按照相关法律条款,子女也需要承担赡养义务。所以不论血缘亲疏,对方养我们长大,我们就要养她到老,这是人之常情,也是伦理纲常。虽然在对待亲生父母与继父继母的赡养问题上,法律规定了不同的责任与义务,但却充分考虑人性人情,不会有让人觉得不妥的的地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确定的就是父母与子女之间基本的责任与义务,是亲子间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当然也会存在特殊情况,子女无需赡养亲生父母,这就是涉及到遗弃行为与收养关系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上面这项条款的意思是,如果孩子被遗弃且同时被养父母收养,那意味着孩子与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动消除,未来对方便不能要求被遗弃的孩子赡养自己。同时子女对事实上抚育自己的继父母是有赡养义务的,这点也有相应条款支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规定,只要继父母抚养了孩子,那就算对方不是自己的亲生父母,两者同样适用于前文中提到的父母与子女的法律关系,也就是说你必须赡养对方。这里对方跟自己生活了十几年,想来两者感情也应该很深厚了,不是亲生父母也胜似亲生父母,当然继母对自己不好的情况除外。可即便如此,她一定程度也做到了抚养继子女,所以法律也会保护她所拥有的权益。做人良心可千万不能丢,就算继母之前对自己不好,毕竟大家一起生活这么多年,所以作为子女,该给她养老还是得给她养老。
继母可以回到儿女身边去生活,也可以独自生活,如果继母想要和我生活在一起,我就可以给继母养老。如果继母有儿女,如果继母的儿女也同意我给继母养老,我就可以给继母养老。
和儿女生活在一起
毕竟继母不是我的亲生母亲,继母有自己的儿女,所以要尊重继母的选择。如果继母想要和儿女生活在一起,我就应该尊重继母的选择,允许继母回去和儿女生活在一起,我可以时常去探望继母。如果继母的儿女生活条件不好,我也可以经常给继母一些钱,保证继母能有一个好的生活条件。
继母独自生活
老人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大多数老人喜欢独居,父亲去世以后,如果继母身体非常健康,如果继母想要独自生活,就可以尊重继母。因为继母有自己的想法,因为继母不想打扰儿女,所以继母喜欢独自生活,我会支持继母的选择。我会时常去探望继母,会给她一些钱和礼物。
继母想跟着我一起生活
因为我和继母在一起生活了10多年,我们的感情非常融洽,继母对我就像亲生母亲一样,所以我愿意给继母养老。如果继母想跟着我一起生活,想融入我的家庭,我会愿意把继母接过来,我会给继母养老送终。因为继母和父亲在一起生活了10多年,继母和父亲的感情一直非常好,所以我愿意养着继母,照顾继母。
继母曾帮过我,我也要照顾她
我的继母是一个普通的老人,她没有什么文化,但是她为人特别善良,所以我会善待她。继母在我成长的路上给我很多帮助,我也会照顾继母,我不会让继母感到孤单,我会把继母当成自己的母亲。因为继母曾经给过我帮助,所以我得养继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我会孝顺继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