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下半年河南驻马店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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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对象
驻马店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免考直接认定人员(非统考人员)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此类申请人如果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及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及实习成绩,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规定要求,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考人员。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包含以下三个种类: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仅限全日制应届毕枝笑模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驻马店境内的中国公民。
2.驻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升族: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认定流程: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证
1.网上报名
驻马店市统一网报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温馨提示:《个人书》内容要求打印,签名要求手写。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报名成功后,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发现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2.体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5日(周六上班)。体检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天中山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驻马店市中医院东门院内向北20米健康管理中心。公交线路:可乘坐1路、12路、17路、27路、K8路公交车抵达。联系方式:黄医生0396-822016817639653015)。
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猛缓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参加体检,高中、中职类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由体检医院统一交给市教育局。
3.现场确认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周六休息、周日上班)。现场确认地点:驻马店市广泰大厦1805(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公交车15路,16路,23路,K8路,工作时间:8:30-12:00,15:00-17:30联系方式:0396-2915823)
4.发证
现场确认结束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10月31日申请人可以通过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查看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时间查看各县区公告。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不予认可);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温馨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
(六)体检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后体检表交至体检医院,有效期一年)。
(七)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段学科)。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九)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把疫情防控放到本次认定工作的第一位,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开展本次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在体检和现场确认环节必须配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1米,限度的避免近距离接触。每个考生在整个认定环节需测量四次体温,体检当天早晨在家自测体温,体检前医院测量体温、现场确认时测量体温、领证时测量体温。
2.确认期间,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认定人员均需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绿卡”、“防疫健康信息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级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1.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3.驻马店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
2021年9月6日
驻马店市教育局负责全市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一)免考直接认定人员(非统考人员)
1.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此类申请人如果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及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成绩单含教育学、心理学及实习成绩,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规定要求,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二)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考人员。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包含以下三个种类: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证(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仅限全日制应届毕枝笑模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驻马店境内的中国公民。
2.驻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升族: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流程
认定流程: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证
1.网上报名
驻马店市统一网报时间为:2021年9月13日—9月17日。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
温馨提示:《个人书》内容要求打印,签名要求手写。申请人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可在报名成功后,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发现位置不正确、签名不清晰,请重新上传。
2.体检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时间:2021年9月22日-9月25日(周六上班)。体检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天中山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驻马店市中医院东门院内向北20米健康管理中心。公交线路:可乘坐1路、12路、17路、27路、K8路公交车抵达。联系方式:黄医生0396-822016817639653015)。
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河南省教师资猛缓格申请人体检表》(填写个人信息,贴一寸照片)参加体检,高中、中职类体检结束后体检表交体检医院,由体检医院统一交给市教育局。
3.现场确认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周六休息、周日上班)。现场确认地点:驻马店市广泰大厦1805(骏马路与泰山路交叉口东北角,公交车15路,16路,23路,K8路,工作时间:8:30-12:00,15:00-17:30联系方式:0396-2915823)
4.发证
现场确认结束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10月31日申请人可以通过驻马店市教育局网站查看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时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结果及证书领取时间查看各县区公告。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暂住证不予认可);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驻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温馨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
(六)体检医院出具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后体检表交至体检医院,有效期一年)。
(七)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上上传照片同一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学段学科)。
(八)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九)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二)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和现场确认。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在个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如与事实不符,均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我市把疫情防控放到本次认定工作的第一位,各县区要严格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完全到位的前提下开展本次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在体检和现场确认环节必须配戴口罩,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1米,限度的避免近距离接触。每个考生在整个认定环节需测量四次体温,体检当天早晨在家自测体温,体检前医院测量体温、现场确认时测量体温、领证时测量体温。
2.确认期间,对每位考生测量体温,认定人员均需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绿卡”、“防疫健康信息绿码”,体温测量正常后进入。
(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级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1.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3.驻马店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及联系方式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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