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留学人员回国创业 "海归"将获全方位服务
《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出台
“海归”将获全方位服务
本报记者 盛若蔚
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时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面向留学人员的就业中介如何提供服务?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时将有哪些鼓励措施?对这些“海归”们十分关心的问题,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从国家层面对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作出详细的规定。
建立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
“现有的服务工作依然存在着资源分散、水平不高、手段单一、产品缺乏等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司长孙建立表示,“为满足留学回国人员日益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需求,必须在现有基础上整合资源,健全服务网络,拓展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能力。”
据介绍,此次新出台的《意见》规定了四大措施:
——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政策。我国将着力在入出境、居留、户籍管理、社会保险、计划生育、配偶就业、子女上学等生活待遇,以及职业资格、项目申请、经费资助、收入分配、税收、表彰奖励、知识产权保护、创办企业、投融资等工作条件方面创新完善有关优惠政策。
——推进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网络建设。《意见》提出,将建立一个开放性的协作组织——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按照协商自愿的原则,以有关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留学人员组织共同倡议、签署合作协议的方式,建立包括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工作站、留学人员创业园、留学人员联谊会以及其他为留学人员提供服务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或群团组织在内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联盟。
——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今后,我国将以中国留学人才信息网为依托,与各地区各部门留学信息网相互贯通,构建面向社会和广大海外留学人员的留学回国工作信息平台,促进留学人才、项目、政策、资金等信息资源的交流和共享。
——建立完善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运行机制。积极畅通留学人才供需渠道,规范留学人才人事代理办法,开展面向留学人才的专项中介服务,促进人才、项目和资金相结合,形成以市场配置为主体的留学人才配置机制。“特别是,《意见》鼓励和支持高水平的人才市场、人才中介机构共同参与开发留学人才市场。”孙建立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