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哪位大神懂得,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关于劳动仲裁,哪位大神懂得,帮忙解答一下,谢谢才在公司工作了两天,然后因为临时有急事,没有提前请假,当天上午十点多我和人事请假,人事说要按矿工处理,因为我没有按照正常请假...
关于劳动仲裁,哪位大神懂得,帮忙解答一下,谢谢才在公司工作了两天,然后因为临时有急事,没有提前请假,当天上午十点多我和人事请假,人事说要按矿工处理,因为我没有按照正常请假流程,然后又说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并且公司还没和我签劳动合同,之前我问了人事,她说一个月以内签,之前和公司谈好的每个月5500元加餐补,试用期是5000元,都是以邮件形式发的,请问我可以仲裁公司吗?能获得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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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回答
2017-06-13 · 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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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单位支付员工上班两天的工资即可,其他的申请仲裁也没有用,因为在试用期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是可以辞退员工的。而且劳动合同是可以在入职后一个月内签订,目前才两天没有签订也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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