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学习这么痛苦?
(解决学习痛苦的方式与剖慎冲析学习为什么痛苦的原因全在这里。)
从家庭教育学方面剖析,大多数关于学习的启蒙导师没有做好关于学习的心理暗示。其中最关键一环————奖惩制度的不重视。
1,惩大于奖(甚至是无视奖)
适当的奖励会让人感到愉快,但严苛而且过分的惩罚会让人感到失落、愧疚、痛苦甚至压抑。
通俗一点就是,痛苦大于愉悦!!!
而且落后的思想观念,最不易发现问题的关键所在忽略心理学因素,不断使学习与责备、质问、惩罚有甚至打骂这些痛苦的因素联系在一起,不断深化其影响,加深其印象,完善其心理形象,造成心理暗示,最终“学习=痛苦”
2,奖惩模糊
适当的奖励会刺激大脑,分泌多巴胺,产生愉悦感。当本来要走的奖励,结果并没有出现时,大脑会形成印象,告诉潜意识“这项行为未必获得收获”。而到惩罚时,人的潜意识,却有加深“吃亏印象”的机智,源于丛林“这里有危险!属于关于性命的保护机制。于是“惩>奖”→“学习=痛苦”
3,过于忽略惩戒
此类例子大多被收录于典故与轶事,却少有人重视能做到这一点的,是特例,如《伤仲永》,《江郎才尽》等等这些个经典的例子得出结论“天才丛局可以毁掉”!!!如何毁掉?答案很浅显——“一味褒扬,不做惩戒”。
其实从千年之前。儒家就提出“吾日三省”的思想。
庸俗的人会想“三人行必有我师”是扯淡。比如,一个小偷,一个骗子,一个暴徒一起走在街上也有资格做“吾师”?
据科学家统计,凡是看守所单位的文学笔记,板报,文艺创作的文艺类作品,均比一般单位的文艺创作水平高。而且高出不止一个等级那么简单!!原来,这些工作单位的人员在与被看押人员进行思想工作与心理疏导工作时,必然有敞开心扉的交流,而感化看押对象。其中有许多文化素质并不低的人,因为一时冲动成为了被看押对象。当然,法律在于惩戒真正的坏人,纠正不慎犯错的人。当这些人被强制的制度约束,其焕发光彩的优点得以释放,看押人员也受到其正向积极的影响,吸取了部分优点!!是文科类工作能力大大提升。所以,更说明了“三人行,必有我师”!!
但,有些家庭教育者对于惩罚制度的不重视,造成受教育者,无敬畏心,无荣辱观,无荣誉感。所以当面对渗孝让错误时,有则不改!进而成为习惯。日积月累,进去了!!!!!
所以奖励与惩戒,同等重要!在教育学中,过分的惩戒会使学习与压抑关联造成“学习=痛苦”。过分的不重视惩戒,会使其敬畏感薄弱甚至丧失!
学习,可以不痛苦。当然,也可以痛苦!只不过,具体的方式不同。得到的结果也不同!
(丿漠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