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为什么要废除分封制
秦始皇认为诸侯王才是扰乱天下的祸端,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天下人才苦于连年战争无止无休,渴求和平。如果重新分封诸王,只会重演春秋战国时,各国互相攻伐的苦况,因此决定把天下分为三十六郡。
历史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对国家政权实行中央集权制,取消“封建制度”,秦王朝在全国推行单一的“郡县制”。
自秦国消灭六国后,朝堂上对于如何管治六国故地,究竟是采用沿用已久的郡县制,还是复行封建展开讨论。
当时丞相王绾认为,燕国、齐国、楚国地处偏远,若果不在此三地分封宗室,此三地就无法真正被朝廷控制,因此建议秦始皇分封诸子,以屏藩皇室。这个建议尽管得到大部分大臣支持,但当时担任廷尉的李斯却力排众议。
李斯以周王室作例子,指周王室亦分封不少姬姓公族,但他们的后代却因为血缘疏远,纷纷割据,互视对方为寇仇,周天子根本无力阻止诸候之间的争端,而且诸侯根本不再将王室放在眼内,最终周朝分崩离析。
分封诸子只会导致日后诸侯割据,兵甲不息。要使天下安宁,只能推行郡县制,对于皇子功臣,用公家的赋税重重赏赐,这样才可以消除天下人的野心。
秦始皇认同李斯的意见,指诸侯王才是扰乱天下的祸端,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天下人才苦于连年战争无止无休,渴求和平。
如果重新分封诸王,只会重演春秋战国时,各国互相攻伐的苦况,因此决定把天下分为三十六郡,直至秦亡为止,共置五十四郡,每郡都设置郡守(掌民政)、郡尉(掌军政)、郡监(掌监察),由中央朝廷委任,不得世袭,并须向朝廷汇报租税、户口及治安情况。
秦始皇决定在地方治理上采用三级行政区划制度,构建中央—郡—县—乡—亭—里—什—伍—户的纵向金字塔式的控制体系,以加强对地方的控制,主要在郡设郡守,郡下设县,县设县令,但秦代的国家行政机构只下设到县级。
县之下实行“乡亭制”(亦称乡里制度),设“乡”,具体办法是在“乡”级设“三老”掌教化,“啬夫”听讼和征税,“游徼”侦缉盗贼。此外,乡级以下则利用民间力量来治理,一乡辖十亭,设亭长;一亭辖十里,设“里魁”(亦称里正);
一里辖百家,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这种制度为秦朝带来了巨大的动员能力,即使三百多年前的波斯居鲁士大帝创建帝国之时,阿契美尼德王朝唯有省(萨特拉庇)和县作为行政区划机构。
除此之外,历来盘踞在淮河流域的淮夷、泗夷早已变为民户,而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在今福建省一带地方设置闽中郡。
由于秦始皇认为闽中郡远离中原,是“荒服之国”,地处偏远,山高路险,而且越人强悍,难以统治,故实际上并未派遣官吏往闽中,只是废去当地酋长无诸及驺摇的王号,改称他们为“君长”,并让其继续统治该地。
郡县制在全国推行后,标志着六国故地不会再有拥兵割据,自选官吏,财政独立的诸侯。此外,百姓的籍贯不再用以前所属的诸侯国,例如楚国人、齐国人等作为识别,而是用其所处的郡名以咨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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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
不过自秦灭汉兴后,汉高祖刘邦认为秦王室推行郡县制后,因缺乏宗室屏藩,过于孤立而亡;又害怕诸侯王太强盛,造成皇室的衰弱,于是推行郡国并行制,施行郡县制,但也封刘氏宗室子弟在各大要地为王,作为折衷。刘邦的作为,导致日后的吴楚七国之乱。
因此历代统治者都试图在郡县制至分封制之间,取得一定的平衡,以维持国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