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设立跨国银行的主要方式是什么?各种方式有何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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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行的方式比较多。
主要有三种,第一个是分行(Branches)分行是跨国银行根据东道国法律在境外设立并经营的境外机构。分行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在所有权和业务上受总行控制,其资产和负债合并到总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总行为其承担无限责任。跨国银行的组织形式,第二个是附属机构(Subsidiaries),这种机构不同于分行,它是作为独立法人在当地注册的经营实体。是由跨国银行和东道国的有关机构共同出资组建或对当地银行兼并、收购而成立的,大部分股权,一般50%以上为跨国银行所有。跨国银行的组织形式,第三个是联营机构(Affiliates),联营机构同附属机构一样,都是作为独立法人、在当地注册的经营实体,由跨国银行与东道国有关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所不同的是联营机构的大部分股权由东道国机构掌握,一般参股在5%一50%.跨国银行的组织形式。
跨国银行是指跨越国界、在世界范围内设有分支和附属机构、具有大金融垄断性质的银行。按照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的定义,必须在五个或五个以上的国家里拥有多数股份的分支、附属机构的银行,才称为跨国银行。
主要有三种,第一个是分行(Branches)分行是跨国银行根据东道国法律在境外设立并经营的境外机构。分行不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在所有权和业务上受总行控制,其资产和负债合并到总行的资产负债表上,总行为其承担无限责任。跨国银行的组织形式,第二个是附属机构(Subsidiaries),这种机构不同于分行,它是作为独立法人在当地注册的经营实体。是由跨国银行和东道国的有关机构共同出资组建或对当地银行兼并、收购而成立的,大部分股权,一般50%以上为跨国银行所有。跨国银行的组织形式,第三个是联营机构(Affiliates),联营机构同附属机构一样,都是作为独立法人、在当地注册的经营实体,由跨国银行与东道国有关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的,所不同的是联营机构的大部分股权由东道国机构掌握,一般参股在5%一50%.跨国银行的组织形式。
跨国银行是指跨越国界、在世界范围内设有分支和附属机构、具有大金融垄断性质的银行。按照联合国跨国公司中心的定义,必须在五个或五个以上的国家里拥有多数股份的分支、附属机构的银行,才称为跨国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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