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费报停收费标准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取暖费报停收费标准,一般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暖气报停要交供热计量费用的20%,称为热能损耗补偿费。
取暖费报停需业主本人携带房本或购房合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至热力公司办理;申请报停的客户必须对自己室内采暖设施进行维检,将自家户内供暖设施进行吹水,并关闭室内供回水阀门,防止跑冒滴漏发生及严寒天气管道冻裂;暂停用暖期限为至少一个采暖季,本采暖季已经办理报停手续的不再办理恢复用暖;未办理报停客户,室内外供暖设施发生跑冒滴漏问题及严寒天气管道冻裂,造成的自身及他人一切损失,由业主自行负责。
法律依据:《开封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新增热用户应当在当年4月1日至7月30日期间与热经营企业签订书面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热用户需暂停用热的,需在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前到热经营企业办理暂停用热手续。
串联供热系统的热用户要求停止用热但未按照规定办理停止用热手续的,视为事实用热,应当交纳热费。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64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福州梦中仙子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