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考时没有身份证能行吗
参加自考身份证丢失了,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考生可以凭临时身份证和考试通知单参加自考。考生需要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获得临时身份证。
参加自考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最好从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以免记错考场、座位号。考试时一般应携带黑色字迹签字笔和2B铅笔若干。
可以携带尺子,橡皮等文具。不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自学考试考生参加国家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单科考试,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扩展资料;
毕业申请
一、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分课程进行考试,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
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二、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15~20日,下半年为12月15~20日。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
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转考、免考、考籍数据更正手续。逾期办理者,不能申请本次毕业。
三、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鉴定,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可延迟至8月5日前提交学历鉴定。
按规定可延迟提交学历鉴定的,由考生自行复印鉴定证明,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所属地市、毕业专业等信息,将复印件寄往省考办。
四、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