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3500交完五险后剩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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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资3300扣除五险一金后剩多少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注: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货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l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二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的规定,在新刑法修订前,合同诈骗罪按照诈骗罪进行判处,其犯罪的数额亦按照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进行判处,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上海工资8000交完五险一金后剩多少
上海税前工资
80000元,社保公积金按最低基数时
税后工资为
60539.04元,公司用人成本为
81234.05元
应纳税所得额
74429.29元,个人所得税
18890.25元
个人五险一金缴纳
570.71元,单位缴纳
1234.05元
二、9千扣除五险一金还剩多少
需要清楚的是职工的参保基数选择原则上是基于员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当前的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并非9000就是缴费基数,这里为了便于计算,只以5000为基数。个人参保缴费计算:5000×(8+2+0.5)%=525元。以天津为例,公积金缴存基数区间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5983元。根据相关缴存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做调整,仍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这里取最低基数计算:2050×11=452元。也就是说,税前9000,需要扣除525元的社保费用,扣除452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9000-525-452=8023元才是到手工资。
三、9000扣完五险一金还剩多少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行业差别费率为:一类行业费率为0.5%;二类行业费率为1%;三类行业费率为2%。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6、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从我国有关现行刑事司法解释来看,合同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数额标准都高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注: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规定,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货款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贷款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l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进行保险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第二条“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利用经济合同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的规定,在新刑法修订前,合同诈骗罪按照诈骗罪进行判处,其犯罪的数额亦按照诈骗罪的犯罪数额进行判处,即,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上海工资8000交完五险一金后剩多少
上海税前工资
80000元,社保公积金按最低基数时
税后工资为
60539.04元,公司用人成本为
81234.05元
应纳税所得额
74429.29元,个人所得税
18890.25元
个人五险一金缴纳
570.71元,单位缴纳
1234.05元
二、9千扣除五险一金还剩多少
需要清楚的是职工的参保基数选择原则上是基于员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而不是当前的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并非9000就是缴费基数,这里为了便于计算,只以5000为基数。个人参保缴费计算:5000×(8+2+0.5)%=525元。以天津为例,公积金缴存基数区间最低不得低于2050元,最高不得超过25983元。根据相关缴存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做调整,仍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这里取最低基数计算:2050×11=452元。也就是说,税前9000,需要扣除525元的社保费用,扣除452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9000-525-452=8023元才是到手工资。
三、9000扣完五险一金还剩多少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
4、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行业差别费率为:一类行业费率为0.5%;二类行业费率为1%;三类行业费率为2%。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6、公积金缴费比例:单位和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各5%,行政事业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个人缴存比例暂维持原比例不变。企业及其他单位,参照行政事业单位执行。单位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可提高缴存比例,但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之和不得超过24%。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前款第十项免税规定,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