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下快船后,爆粗嘲讽+激动落泪!贝弗利为什么这么恨前东家快船
“疯狗”
是贝弗利为自己起的外号,也是他在这联盟的立身之本。
何谓疯狗?
锁定目标,追逐猎物,全力撕咬,至死方休。
这样的球风,被球迷们称为:“做队友,爱得要死;做对手,恨不得他去死。”
这样的球员,正适合沉睡多年的木狼。
他们有天赋,有能力,却多年被拦在季后赛门外,是他们水平有限,不足以突破桎梏?还是说,他们差了一点血性?无法激发血脉中最原始的斗志?我更倾向于后者。
这也是森林狼近二十年来的传统,他们不是菜,而是需要最原生的彪悍来点燃更衣室里汉子们的血性。
例如,25年前的KG,5年前的JB,今年的“疯狗”。
明尼苏达的天气是出名的冷,却被这些汉子的激情,烘托得格外炽热。
附加赛的对手是快船,曾在去年休赛期,抛弃过贝弗利的前东家。
从贝弗利口中,我们可以得知,当时快船管理层认为他“太老了,容易受伤”。而现在,这个“又老又脆”的老将,与他们站上了同样的竞技场,胜者只能有一个。
随着疯狗一声嚎叫,瞬间引爆更衣室。
在贝弗利的淬炼下,人见人骑的哈士奇、狼崽子,摇身一变,竟然成了面露凶光的群狼。
他们将快船诸将士团团围住,进攻,撕咬,取胜,终场哨响,尘埃落定,胜者为木狼,季后赛名额正式锁定。
他们将在季后赛首轮,对阵风头正盛的灰熊。
狼熊之争,又是一场大战。
但这一晚,他们只想享受胜利的喜悦。
贝弗利跳上技术台,高喊:this is my house,引发万众狂呼。
贝弗利说:这是我今早醒来,就想好的庆祝动作,我知道我们必胜。
贝弗利站在技术台上,享受万众欢呼,脑海里回忆起的,是休赛期刚被送至明尼苏达,他狂言要带领球队杀进季后赛,却遭受到的百般嘲讽。
如今他做到了,就像他职业生涯一直在做的那样。
球迷对贝弗利的评价,大体可以分为两类:
①喜欢他的激情,但如果动作再小一点,那就更好了
②这条疯狗,除了废人,还会什么?
除此之外,还有一小部分人会替他辩护:这就是联盟边缘球员的生存之道。
回顾一下贝弗利的发展史,你可能也会同意这个说法。
很多球迷都以为,黑贝是2012年新秀,实际上,他早在2009年便参加选秀,次轮42顺位被选中,却遭遇连续三年无球可打局面,不得以,前往欧洲,在欧洲不同的联赛流浪。
那些年,他像在垃圾堆里刨食的疯狗,直到2012年,火箭队的一纸底薪,将他带回NBA,代价是他要用全部身家,付清欧洲联赛的买断款。
多年积蓄一朝空,他像2009年一样,身无分文,来到了美职篮联赛。
被NBA抛弃过一次的人,怎想体验第二次?他告诉自己,为了留下来,要不择一切手段。
他成了赛场上最凶悍的存在,队友爱死了他,对手恨死了他。
他曾在致使威少爷赛季报销后拒绝道歉,他说:“那只不过是一次正常防守,我没有故意伤人,但我相信威少这辈子都会记得“疯狗”这名头。”
那之后,“疯狗”一战成名,至今已有接近十年。
对于贝弗利来说,摆在面前的是很简单的选择题,要么自己滚出NBA,要么化身“疯狗”咬死对手。
他选择了前者,遭受了无数骂声。但是骂声再多,总比打不上球好得多。
最后的结局,也如贝弗利所说,不论你把他视为“垃圾”或是“疯狗”,你都记住了他的名字。
不论脏或不脏,这NBA,他留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