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废标后怎么办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主观:
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不可废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饥伍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中贺基标供应商确定后,中标结果应烂拍或当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招标采购单位的名称和电话。在发布公告的同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8849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兰州荒漠之舟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