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主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房产 纠纷的 诉讼费用 ”的解答如下: 首先应该知道诉讼费用由两部分构成:一是案件受理费,二是其他诉讼费用。 房产案件是属于财产案件,案件受理费按照争议的金额以一定的比例缴纳:争议金额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过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纳; 超过5万-10万的部分按3%交纳; 超过10万-20万的部分按2%交纳; 超过20万-50万的部分按1.5%交纳; 超过50万-100万的部分按1%交纳; 超过100万的部分则按照0.5%交纳。 除缴纳案件受理费外,还要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包括: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 证人 、鉴定人与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与误工补贴;采取 诉讼保全 措施的申请费与实际支出的费用;执行判决、裁定或调解协议所实际支出的费用等。 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1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2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按照本办 法规 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按 民事诉讼法 所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的、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的、驳回起诉与 管辖权异议 裁定不服的,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据民事诉讼法与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当事人不交纳案件的受理费。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当事人有新的 证据 的话,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则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1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1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二)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1审判决或裁定未提出上诉的,第1审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后再审的案件。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以下事项,应该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与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的 强制执行 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的效力; (六) 申请破产 ;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的裁决。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日期内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与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代为收取。 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的材料和法律文书应按照实际的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诉讼 的过程中因为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的机构或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人民法院依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房产纠纷 的 诉讼费 是按照争议金额来确定的,不满1000元的每件交50元,超过100万的部分按0.5%交纳。现在大家应该知道房产纠纷诉讼费是如何交纳的吧。一般情况下,案件的诉讼费都是由起诉的原告先垫付,然后在案件判决之后再由败诉的一方较后承担。
法律客观:
1、纠纷发生前收集好证据,房产交易牵涉几十件材料,都一一整理好。做好工作日志,列好工作进程表。杜绝自己无意的违约行为,被对方抓住把柄。2、录音证据补充证明交易的过程。很多人认为,只要把交易过程中对方信誓旦旦的话记录下来,一旦对方违约,就可凭此证据维权。这里要澄清的是,一方面录音证据与书面合同、文字类材料相比,证据效力比较低,何况录音取证的技巧一般不够熟练,连“3W”要素都录不明白。另一方面,录音证据只能用于证明履约过程,无法替代实质性的交易要素。因此,录音录像证据在司法界评价并不高。3、打官司前权衡好退房与收房的利弊。一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一般购房合同中赋予对方违约情况下购房人的解除合同权利,且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双倍返还定金。另一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卖方主动毁约时,买方既可以要求解除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要求卖方支付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也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选择是解除合同还是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全取决于哪一种方式更容易获得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