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干什么的
一)贯彻落实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提出调整建议。
(三)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四)指导各县区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投资工作。
(五)指导并监督全市工业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信息服务业、软件服务业发展。指导引进工业企业技术装备化创新。
(六)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工业用电保障供应。
(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数字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数字经济工程,规划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指导协调信息化生产和传统行业的信息化改造,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现代物流业的行业培育和管理。
(八)拟订对外开放有关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以市政府名义参加的国内外各类经济协作活动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监督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负责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出资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推进出资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负责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完善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监测工作。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