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高考安徽省属普通高校计划招生达三十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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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公布了安徽省属普通高等教育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2009年,安徽省属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安排300670人,其中普通本科计划123470人,高职(专科)计划177200人。在300670人的总招生计划中,含民办高校招生计划37400人,独立学院招生计划18350人,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5080人,对口升学招生计划10670人。
2009年,安徽省专业结构调整在前三年取得明显进展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全省理工科及应用型学科招生计划所占比重,本科为56.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高职(专科)为64.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要求各高校主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根据市场需求,克服困难,服从全局,坚定不移地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坚决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坚决扭转办学和市场严重脱节的现象。
安徽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强调,各高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高等教育法》,依法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维护高校的秩序稳定和校园和谐。除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不得借联合办学、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校外教学点或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举办高层次教育;严格执行已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在省内外的招生计划。安徽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将综合运用宏观政策、资金导向、质量评估、信息发布、办学督查等手段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以保证招生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2009年,安徽省专业结构调整在前三年取得明显进展的基础上,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全省理工科及应用型学科招生计划所占比重,本科为56.3%,比上年提高0.1个百分点;高职(专科)为64.1%,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省教育厅、省发改委要求各高校主动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根据市场需求,克服困难,服从全局,坚定不移地进行专业结构调整,坚决调减或停止社会需求不足、毕业生就业困难的专业招生,坚决扭转办学和市场严重脱节的现象。
安徽省教育厅、省发改委强调,各高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高等教育法》,依法规范招生和办学行为,维护高校的秩序稳定和校园和谐。除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实施高等学历教育;不得借联合办学、办学的名义,设立分校、校外教学点或在低层次学历教育学校举办高层次教育;严格执行已下达的招生计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增加在省内外的招生计划。安徽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将综合运用宏观政策、资金导向、质量评估、信息发布、办学督查等手段加大宏观调控力度,以保证招生计划的顺利实施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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