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关系证明公证书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一)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已注销户口的,提交原户籍地公安机关所出具的户籍记载证明;,(二)申请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所在单位无人事部门的,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地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其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本人与关系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四)关系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护照》、通行证及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明;,(五)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当然,不同的公证处对材料及证明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先向当地的市一级公证处咨询。每一个县市都有公证处,没有明确的地域限制。,去公证处办理,应当提供如下材料: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若是单位办公证应提供法人资格证书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和身份证。代理人代办公证的,应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及委托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六条公证机构是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公证法》第2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实践中,当事人一般向其住所地涉外公证机构提出亲属关系公证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如下:,(一)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对现住中国内地自然人而言,须提交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对现住境外自然人而言,须提交护照及有效签证,或台胞证和户籍誊本,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已注销户口的,还须提交原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记载户籍情况的证明);如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还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二)当事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或劳资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当事人所在单位无人事、组织、劳资部门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证明);,(三)公证机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目前,由于中国内地公证机构的要求提交的材料不尽相同,当事人在申请亲属关系公证时,应以接受申请的公证机构的要求为准。需要说明的是,公证书中亲属之间的称谓,应当使用中国法定的统一称谓,不得使用地方方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