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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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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 从食品、家庭清洁用品到药品、保健品,从演艺明星到体坛冠军,名人做广告司空见惯。广告的基本作用是介绍产品用途和优点,所谓代言就是代替不会说话的产品表达产品信息,聘请名人做广告代言人是利用名人的影响力吸引消费者的关注,并加强他们对产品的信任度。但是 广告中既然出现了演员的真实姓名,他就应该对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负责,如果连他们自身的情况都不真实,广告只提供一种购物参考的作用,不管出于什么考虑,演员在广告中不讲实话,损失最大的还是演员自己,他在观众中的形象会因此而大打折扣。 名人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包括两方面意思:一是广告内容与产品质量相符,二是广告内容与名人的自身情况相符。对于第一种情况,广告商应对名人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主要责任,若名人在明知广告内容虚假仍进行诱导宣传,则应负连带责任。对于第二种情况,若名人在广告中只起形象宣传作用,则不应承担责任;若名人在广告中起到了误导作用,则应对广告的真实性负责。另外,广告主与名人的关系一般表现为雇用和受雇用的关系。名人做广告,实际上是名人利用自己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某一产品或服务作担保,性质属于证言广告,必须以自身使用产品或服务的切身体验为前提,必须对其崇拜者和宣传的企业承担相应责任。 最后就是消费者切不能盲目追星,要理智的看待名人代言的产品,加强学习如何去分辨虚假广告与虚假伪冒产品,加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当自身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的举报,形成一种良好的监督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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