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乡的基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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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乡一带开发历史较早。据新编《德都县志》载,清初,居住在黑龙江上游以北的达斡尔、索伦(今称鄂温克)部内迁,到讷漠尔河流域落居,建立了索勒格尔、红霍尔基(又作“红花基”,今团结村)、两间房(今团结村五队)、托密浅(今新生村)等屯落。1690年(清康熙二十九年),黑龙江将军萨布素曾派兵在红霍尔基屯“屯垦戍边”。属布特哈总管管辖。清末,1910年(清宣统二年),隶属讷河直隶厅管辖。中华民国成立以后,1915年由讷河县划归克山县管辖,1929年3月划归德都设治局管辖。始为第四区,后改为第五区。东北沦陷后,初属第五保,1938年3月改隶北和村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6年3月,隶属北和区,1949年6月改隶第二区。1956年3月,并村划乡,设置团结乡。1958年9月,德都县并人北安县后,并人青山人民公社,翌年初改为“青山大公社”的团结管理区。1961年4月,将团结管理区划出,改建团结公社,隶属北安市管辖。1963年9月,正式恢复德都县后,隶属德都县管辖。1984年春,改为团结乡。德都县与五大连池市合并后,成为五大连池市的一个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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