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杰克逊和披头士比起来谁地位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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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派不同,谈不上地位的高低,迈克尔杰克逊已经离世,披头士乐队也早已解散。在我们心里,他们都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歌手和乐队;MJ翻唱过The Beatles的作品(Come Together),披头士的成员(Paul)也和MJ合作过单曲"The Girl Is Mine",而且私下关系很好...
有一点令人厌恶的就是,总有人拿MJ和Beatles的唱片销量在互联网上一顿争执,我只想说,艺人的唱片销量只是唱片公司在商业上的成功,并不能代表歌手真正的艺术造就,双方我都很喜欢,看到网上有他们的粉丝因为比较销量而争议,属实觉得无聊。有人说MJ 7亿 Beatles 4亿,也有人说MJ 3亿 Beatles 8亿,但谁高谁低又能代表什么呢?
MJ在美国的地位是空前绝后的;披头士乐队在英国的地位也是至高无上的。
综上所述迈克尔杰克逊和披头士比起来地位一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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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是披头士乐队地位更高,迈克尔杰克逊的唱片销量排名第三,第二是猫王,第一就是披头士。冠军榜单上,迈克尔杰克逊拥有13支冠军单曲,而披头士有20支冠军单曲。艺术成就上,披头士是前卫摇滚的开山大神,而迈克尔杰克逊偏向于流行。进入21世纪,披头士的精选集《1》的销量仍然是21世界最畅销的专辑,销量加起来比迈克尔杰克逊的精选集《number ones》和死后发行的第一张《michael》还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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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历史的发展就是在一片杂草丛生的荒原里摸索前行,没有人知道前面有什么、将通向哪里。无数仁人志士不断试误、小心探索,拨开一重杂草,小心翼翼往前放一块儿垫脚石,告诉后人有路可走——人类就是这么不断站在前人的肩膀上前进的——伟大的人们不断向前探索,我们这些平凡的后人只是顺着他们铺好的路径在前行。
而有的人并没有往前探索,而是在前人放下的石头上再叠上一块儿,甚至垒砌起高高的石塔,让其成为显眼的路标,让后来者能够一眼看到。
用文学的语言来说,就是:
1、内部的发展
2、外部的传播
在研究各种“史”时,两者都是我们重点研究对象,但我们一般认为前者更“伟大”——毕竟,探索开拓、“从无到有”所需要的勇气、所面对的困难是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尤其对于那些只是沿路而行的盲目的旅人更是不足道。牛顿之于物理、鲁迅之于中国白话文学、乔托之于欧洲绘画,都是这样。后人踩在他们肩上走得更远、取得远超过他们的成就是再正常不过的,否则人类社会就没法进步了,但这与他们的伟大并不矛盾,他们的评价叫做“不废江河万古流”。
只不过,文学、艺术的东西大众总误以为没门槛。他们可以理解牛顿之于物理的意义,却不能理解很多人之于文学艺术的意义,让我们这些做文艺科普的人头痛万分。
当然,两者都做到了的——一边往前摸索放下垫脚石、一边垒砌高高石堆的,就更牛逼了。他们是足以留名青史的伟人,是在俢史时足以专门以一章来叙写的——例如the Beatles。虽然他们没有直接开创摇滚,但他们在摇滚尚且懵懂的时代一边积极地扩宽了摇滚的可能性,一边将其抬升到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高度。如果不广泛听取60、70年代的音乐,就不可能the Beatles之于那个时代犹如曙光的意义,无法理解他们前期近乎完美的旋律创作以及后期诸如Sgt. Pepper's、白砖的天马行空,就无法理解什么叫“用音乐改变了世界”、“拓宽了流行音乐的边界”,什么叫“从无到有”。
而MJ所做的则属于第二类——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把石头垒得尽可能得高。这种人在编史时,一般是在一个大章里可以专门用一个小标题来写。MJ真正意义上具有开创意义的成就很少,想来想去好像只有MV这个勉强算,但这也并不算对音乐本身的开拓(是我之前总结的第二类:外部的传播)。MJ一直所做的就是在前人的已有基础上把它做得尽可能精致、将其做成近乎完美的商业品——从the Jackson5的Motown时代,到单飞前三张专辑对应funk、disco的时代,到《Dangerous》开始到他去世都以New Jack Swing为主,基本都是在顺着时代因势而变,的确做到了当时最顶尖,但没有真正引领过时代。况且,就算单说funk、new jack swing,同时代跟他同样优秀、甚至在某一领域比他更好的歌手、乐队数不胜数,MJ并不是比他们更优秀而是比他们“更出名”(这个出名也只是相对不了解圈子的人,音乐如果你关注funk你会知道很多跟Mj同等出名甚至“比他出名”的音乐人。我可以随口说出数十个各个音乐风格中的宗师、泰斗的名字,但大众应该一个都没听说过)。而“流行”、“出名”、“火”跟“好”从来都是两个不同维度的问题,需要分开看——这句话能理解最好,理解不了就算了。与MJ同时代竞争的Prince某种意义上才是真正传承了“James Brown的衣钵”——他不断给funk赋予更多的新鲜元素,他的音乐所带给人的惊喜是远远大于MJ的。
MJ所代表的这一类人的最大意义是什么呢?他们垒起了高高的石碓,可以吸引大量茫然的旅人前来——就像MJ带领我走进了流行音乐、就像他启发了无数后来名震世界的伟大舞者。MJ相较别的流行歌手的不同在于他是“流行之王”,代表了某一个时期无可比拟的人气,并以他的人气为扩音器——他的石碓尤其显眼、比身边其他人的都高。
这么说吧
MJ的“好”是一个没听过多少歌的人听一下也会觉得好的“好”——是一种没有门槛的好。他各个时期的专辑所做就是把当时流行的风格做到最好(说到超前多少其实真的是不了解音乐的粉丝尬吹的了,就像《Invincible》这张专辑,的确被市场低估,但又被粉丝严重过誉了)
the Beatles的“好”是有门槛的。很多人刚开始听虫子的专辑(不是歌,是专辑)会觉得莫名其妙,觉得名不副实。Beatles的“好”是要有大量阅历后才能解读出的“好”——你大概需要再听数百张专辑才能隐隐感觉他们的专辑“好”,再听三四千张专辑才能知道大概好在哪儿。尤其如我上文所说,只有你对60、70年代的音乐足够熟悉,才能真正理解Beatles的伟大
而MJ的脑残粉们.........最大的问题就是听得少、懂得少、没见识、眼光狭隘,还天天自我高潮吧
MJ、猫王、披头士,这三个名字总被放在一起,但实际上更多是考虑他们在当时的人气、流行程度,而不是真正以对音乐的贡献为标准。单论对音乐的贡献,猫王、虫子都是远高过MJ的。
滚石排的100位最伟大歌手里(因为是歌手,the Beatles是乐队没有算在其中),MJ排名第25,个人认为是一个比较客观的位置。当然,我喜欢一个歌手跟他“排名”多少没有任何关系。
我觉得可以这么理解:
the Beatles从任何语境下都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
MJ所代表的应该叫做“偶像/艺人的极致”——他的流行符号意义远远大过对音乐本身的意义。MJ被称为“神”从不是因为绝对的成就——不论是舞蹈和音乐,远远好过他的人数不胜数。MJ最伟大的贡献是让更多人领略到音乐、舞蹈、舞台的魅力,启发了许多后来伟大的艺术家,并在他们迷茫时激励他们前行,宛若信仰——这才是“神”真正的意义
而有的人并没有往前探索,而是在前人放下的石头上再叠上一块儿,甚至垒砌起高高的石塔,让其成为显眼的路标,让后来者能够一眼看到。
用文学的语言来说,就是:
1、内部的发展
2、外部的传播
在研究各种“史”时,两者都是我们重点研究对象,但我们一般认为前者更“伟大”——毕竟,探索开拓、“从无到有”所需要的勇气、所面对的困难是常人根本无法想象的,尤其对于那些只是沿路而行的盲目的旅人更是不足道。牛顿之于物理、鲁迅之于中国白话文学、乔托之于欧洲绘画,都是这样。后人踩在他们肩上走得更远、取得远超过他们的成就是再正常不过的,否则人类社会就没法进步了,但这与他们的伟大并不矛盾,他们的评价叫做“不废江河万古流”。
只不过,文学、艺术的东西大众总误以为没门槛。他们可以理解牛顿之于物理的意义,却不能理解很多人之于文学艺术的意义,让我们这些做文艺科普的人头痛万分。
当然,两者都做到了的——一边往前摸索放下垫脚石、一边垒砌高高石堆的,就更牛逼了。他们是足以留名青史的伟人,是在俢史时足以专门以一章来叙写的——例如the Beatles。虽然他们没有直接开创摇滚,但他们在摇滚尚且懵懂的时代一边积极地扩宽了摇滚的可能性,一边将其抬升到一个令人叹为观止的高度。如果不广泛听取60、70年代的音乐,就不可能the Beatles之于那个时代犹如曙光的意义,无法理解他们前期近乎完美的旋律创作以及后期诸如Sgt. Pepper's、白砖的天马行空,就无法理解什么叫“用音乐改变了世界”、“拓宽了流行音乐的边界”,什么叫“从无到有”。
而MJ所做的则属于第二类——是在前人的基础上,把石头垒得尽可能得高。这种人在编史时,一般是在一个大章里可以专门用一个小标题来写。MJ真正意义上具有开创意义的成就很少,想来想去好像只有MV这个勉强算,但这也并不算对音乐本身的开拓(是我之前总结的第二类:外部的传播)。MJ一直所做的就是在前人的已有基础上把它做得尽可能精致、将其做成近乎完美的商业品——从the Jackson5的Motown时代,到单飞前三张专辑对应funk、disco的时代,到《Dangerous》开始到他去世都以New Jack Swing为主,基本都是在顺着时代因势而变,的确做到了当时最顶尖,但没有真正引领过时代。况且,就算单说funk、new jack swing,同时代跟他同样优秀、甚至在某一领域比他更好的歌手、乐队数不胜数,MJ并不是比他们更优秀而是比他们“更出名”(这个出名也只是相对不了解圈子的人,音乐如果你关注funk你会知道很多跟Mj同等出名甚至“比他出名”的音乐人。我可以随口说出数十个各个音乐风格中的宗师、泰斗的名字,但大众应该一个都没听说过)。而“流行”、“出名”、“火”跟“好”从来都是两个不同维度的问题,需要分开看——这句话能理解最好,理解不了就算了。与MJ同时代竞争的Prince某种意义上才是真正传承了“James Brown的衣钵”——他不断给funk赋予更多的新鲜元素,他的音乐所带给人的惊喜是远远大于MJ的。
MJ所代表的这一类人的最大意义是什么呢?他们垒起了高高的石碓,可以吸引大量茫然的旅人前来——就像MJ带领我走进了流行音乐、就像他启发了无数后来名震世界的伟大舞者。MJ相较别的流行歌手的不同在于他是“流行之王”,代表了某一个时期无可比拟的人气,并以他的人气为扩音器——他的石碓尤其显眼、比身边其他人的都高。
这么说吧
MJ的“好”是一个没听过多少歌的人听一下也会觉得好的“好”——是一种没有门槛的好。他各个时期的专辑所做就是把当时流行的风格做到最好(说到超前多少其实真的是不了解音乐的粉丝尬吹的了,就像《Invincible》这张专辑,的确被市场低估,但又被粉丝严重过誉了)
the Beatles的“好”是有门槛的。很多人刚开始听虫子的专辑(不是歌,是专辑)会觉得莫名其妙,觉得名不副实。Beatles的“好”是要有大量阅历后才能解读出的“好”——你大概需要再听数百张专辑才能隐隐感觉他们的专辑“好”,再听三四千张专辑才能知道大概好在哪儿。尤其如我上文所说,只有你对60、70年代的音乐足够熟悉,才能真正理解Beatles的伟大
而MJ的脑残粉们.........最大的问题就是听得少、懂得少、没见识、眼光狭隘,还天天自我高潮吧
MJ、猫王、披头士,这三个名字总被放在一起,但实际上更多是考虑他们在当时的人气、流行程度,而不是真正以对音乐的贡献为标准。单论对音乐的贡献,猫王、虫子都是远高过MJ的。
滚石排的100位最伟大歌手里(因为是歌手,the Beatles是乐队没有算在其中),MJ排名第25,个人认为是一个比较客观的位置。当然,我喜欢一个歌手跟他“排名”多少没有任何关系。
我觉得可以这么理解:
the Beatles从任何语境下都是历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
MJ所代表的应该叫做“偶像/艺人的极致”——他的流行符号意义远远大过对音乐本身的意义。MJ被称为“神”从不是因为绝对的成就——不论是舞蹈和音乐,远远好过他的人数不胜数。MJ最伟大的贡献是让更多人领略到音乐、舞蹈、舞台的魅力,启发了许多后来伟大的艺术家,并在他们迷茫时激励他们前行,宛若信仰——这才是“神”真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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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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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MJ,完美的人格,毫不堕落,几乎不符合歌手的特质,舞蹈,唱功,创新,做精神领袖,mj都很棒,再加上舞台魅力(这也是伟大的一部分和音乐一样重要不要轻视)以及个人魅力,以及慈善等等,我觉得你并不了解mj, 在这里胡说八道,多年后mj 的价值才会更多地凸显出来,我觉得像他这样纯洁又有才华的,可能真的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我们和这样完美的音乐天才生活在一个时代是一种荣幸,承认人家的优秀那么难吗?!缅怀M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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