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预防铁路交通事故?
1、要不断完善涉路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强化信息预警,对铁路沿线的重点人、牲畜养殖户、养车户登记建档,掌握详情,加强教育和管理,要在沿线各村、单位安排治安信息员,及时掌握上报涉路稳定动态。
2、对铁路沿线治安混乱5个重点区段要探索成立专业民兵连,建设营房,加大管控力度,控制路外伤亡、牲畜上道和偷盗铁路运输物资违法行为。
3、对机动车通过量较大的繁忙道口,道路交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力量进行巡查,治理“三无”、“三超”车辆,营造良好的道口安全环境,遏制道口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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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要在综治部门的统一协调下,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应急事件处理程序。要建立应对围堵拦截列车和处理道口交通事故的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发挥基层维稳站及治安员作用,有效防范和解决突发事件对铁路安全的危害。
在重要敏感时段要加强值班和信息通报工作。要适时开展铁路护路应急演练活动,提高铁路沿线相关部门的应急救援处理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一、加强对铁路沿线群众安全意识的教育。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铁路沿线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传媒、专题讲座等,广泛开展铁路安全常识宣传和教育,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的铁路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客运列车、车站站车广播宣传的主要内容。
组织路外安全宣传车(队)深入铁路沿线乡镇、村庄、机关、学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和违法行为多发区段进行宣传,增强安全宣传的针对性、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强化社会公众遵守铁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意识。
三、深入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综合治理、护路联防等部门配合,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增强协调解决铁路安全隐患的主动性。
充分发挥铁路、地方护路和综合治理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强化铁路沿线治安和站车秩序的综合治理,加大行人违法上线的处罚力度,形成全社会重视铁路安全、支持铁路安全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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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不同的交通运输方式、技术性能、对地理环境的适应性、产生的投资、运输成本、运输能耗、固定资产效率、劳动生产率等经济指标各异,其适用范围也不一样,因而各运输方式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在全国统一的交通运输系统中,各有其重要地位和局限性。
现代化经济发展对交通运输的要求是:载运量大、成本低、投资少、运输安全、速度快、受季节和环境变化的影响小。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研究和正确认识各种交通运输方式的技术经济特点、地位与作用,因地制宜、合理分工,搞好运输网布局,对实现合理运输具有重要意义。
一、加强对铁路沿线群众安全意识的教育。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及有关单位要加大对铁路沿线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创新宣传形式和方法,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传媒、专题讲座等,广泛开展铁路安全常识宣传和教育,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社会公众的铁路安全意识。
二、进一步加大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的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等铁路安全法律法规纳入客运列车、车站站车广播宣传的主要内容,同时,组织路外安全宣传车(队)深入铁路沿线乡镇、村庄、机关、学校、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基地和违法行为多发区段进行宣传,增强安全宣传的针对性、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强化社会公众遵守铁路运输安全法律法规意识。
三、深入开展铁路沿线安全综合治理。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地方各级政府、综合治理、护路联防等部门配合,有关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增强协调解决铁路安全隐患的主动性,充分发挥铁路、地方护路和综合治理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强化铁路沿线治安和站车秩序的综合治理,加大行人违法上线的处罚力度,形成全社会重视铁路安全、支持铁路安全的良好环境。
四、严格落实机车乘务员了望制度。加强机车乘务员教育,严格落实了望制度,对人员复杂地段坚持多鸣笛,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要按规定及时采取果断措施,减少路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五、建立铁路路外安全的长效机制。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与地方政府建立铁路、地方间的铁路路外安全协调机制,建立路外安全定期宣传、信息通报、定期会议等制度,建立事故通报、事故处理协调机制,为路外安全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1.不要在铁路线和铁路道口玩耍、逗留。
2.不钻车、不扒车、不跳车。
3.通过铁路道口时要听从管理员的指挥。遇到道口栏杆关闭、红灯亮时表示有列车即将通过,不可强行通过道口。
4.不要攀登电气化铁路上的接触网支柱、铁塔等设备,以免触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