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什么时候开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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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币是属于中国人民银行尚未发行的法定数字货币,数字人民币是具有价值特征和法偿性。
拓展资料:
数字人民币特点
一、法定货币
数字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是有国家信用背书、有法偿能力的法定货币。与法定货币等值,其效力和安全性是最高的。
二、双层运营体系
数字人民币采取了双层运营体系。即中国人民银行不直接对公众发行和兑换央行数字货币,而是先把数字人民币兑换给指定的运营机构,比如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商业机构,再由这些机构兑换给公众。运营机构需要向人民银行缴纳100%准备金,这就是1∶1的兑换过程。这种双层运营体系和纸钞发行基本一样,因此不会对现有金融体系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对实体经济或者金融稳定产生大的影响。
DC/EP投放采用双层运营模式,不对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模式构成竞争,同时能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和其他机构在技术创新方面的积极性:数字货币投放系统保证DC/EP不超发,当货币生成请求符合校验规则时才发送相对应的额度凭证。
三、以广义账户体系为基础
在现行数字货币体系下,任何能够形成个人身份唯一标识的东西都可以成为账户。比如说车牌号就可以成为数字人民币的一个子钱包,通过高速公路或者停车的时候进行支付。这就是广义账户体系的概念。
银行账户体系是非常严格的体系,一般需要提交很多文件和个人信息才能开立银行账户。
四、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
支持银行账户松耦合是指不需要银行账户就可以开立数字人民币钱包。
对于一些农村地区或者边远山区群众,来华境外旅游者等,不能或者不便持有银行账户的,也可以通过数字钱包享受相应的金融服务,有助于实现普惠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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