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远期,期货,期权的区别
期权与期货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
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例如黄金、原油、农产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期权,是指一种合约,源于十八世纪后期的美国和欧洲市场,该合约赋予持有人在某一特定日期或该日之前的任何时间以固定价格购进或售出一种资产的权利。
远期——合约双方承诺在将来某一天以特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标的物(标的物可以是大豆、铜等实物商品,也可以是股票指数、债券指数、外汇等金融产品)。
2、投资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期货合同是双向合约,交易双方都要承担期货合约到期交割的义务,如果不愿实际交割,则必须在有效期内对冲;期权是单向合约,期权的买方在支付保险金后即取得履行或不履行买卖期权合约的权利,而不必承担义务。
3、现金流转不同
期权交易中,买方要向卖方支付保险费,这是期权的价格,大约为交易商品或期货合约价格的5%~10%;期权合约可以流通,其保险费则要根据交易商品或期货合约市场价格的变化而变化。
在期货交易中,买卖双方都要交纳期货合约面值5%~10%的初始保证金,在交易期间还要根据价格变动对亏损方收取追加保证金;盈利方则可提取多余保证金。
期权与远期的区别如下:
1、交易对象不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标准化合约,远期交易的对象主要是实物商品。
2、功能作用不同。期货交易的主要功能之一是发现价格,远期交易中的合同缺乏流动性,所以不具备发现价格的功能。
3、履约方式不同。期货交易有实物交割和对冲平仓两种履约方式,远期交易最终的履约方式是实物交收。
4、信用风险不同。期货交易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信用风险很小,远期交易从交易达成到最终实物交割有很长一段时间,此间市场会发生各种变化,任何不利于履约的行为都能出现,信用风险很大。
1、标的物不同;
2、投资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3、履约保证不同;
4、现金流转不同;
5、盈亏的特点不同;
6、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
远期与期货的区别如下:
1、合约产生的方式不同;
2、合约内容的标准化不同;
3、合约的交易地点不同;
4、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
5、交易风险不同;
6、合约的流动性不同;
7、结算方式不同。
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买卖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合约。合约规定交易的标的物、有效期和交割时的执行价格等项内容,是一种保值工具。是必须履行的协议。远期合约主要有远期利率协议、远期外汇合约、远期股票合约。远期合约是现金交易,买方和卖方达成协议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时期交割一定质量和数量的商品。价格可以预先确定或在交割时确定。远期合约是场外交易,交易双方都存在风险。如果即期价格低于远期价格,市场状况被描述为正向市场或溢价。如果即期价格高于远期价格,市场状况被描述为反向市场或差价。
期权定义的要点如下:期权是一种权利。期权合约至少涉及买家和出售人两方。持有人享有权利但不承担相应的义务;期权的标的物。期权的标的物是指选择购买或出售的资产;到期日。双方约定的期权到期的那一天称为“到期日”,如果该期权只能在到期日执行,则称为欧式期权;如果该期权可以在到期日及之前的任何时间执行,则称为美式期权;期权的执行。
期货,与现货完全不同,现货是实实在在可以交易的货(商品),期货主要不是货,而是以某种大众产品如棉花、大豆、石油等及金融资产如股票、债券等为标的标准化可交易合约。因此,这个标的物可以是某种商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远期、期货和期权都是金融衍生品,但它们之间有一些重要的区别,可以简单总结如下:
远期合约是双方协商达成的交易,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按照事先协定的价格交割某种资产或者货币。远期合约没有统一的交易所,交易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合约内容,因此具有高度的定制化。相比较而言,期货和期权是在交易所上交易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是交易所上标准化的合约,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按照市场价格交割某种标的物,例如商品、股票等。期货交易的特点是杠杆效应大,交易成本低,具有高流动性和透明度。
期权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内,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标的物的权利。期权分为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种,买方支付一定的期权费用,而卖方需要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照合约规定履行义务。期权的交易方式多种多样,包括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等不同种类,可以在交易所和场外市场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