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2个回答
2022-11-01 · 百度认证:北京惠企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关注
展开全部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收税额的,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
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
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
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
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但在下列几种情况下存在避税的机会:
第一,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确定,在确定时,按偏低一点的价格确定就能节省消费税,在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情况下,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从避税角度看,应当缩小成本和利润有利于节税。
第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时,销售额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价格确定,此时,委托方可协同受托方在确定价格时获取避税的机会,将价格确定作为避税手段加以运用。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在以上组成计税价格中,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具有避税机会,委托方可取得受托方的协助,将材料成本和加工费压缩,从而节省消费税。
第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为: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在上面的公式中,关税和消费税税率没有避税机会,但关税的完税价格具有很强的弹性,因而具有避税机会,一般来说,关税完税价格愈小,越对避税有利,因此,要求避税者,应尽可能降低抵岸价格以及其他组成关税完税价格的因素并获取海关认可。
第四,纳税人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应换算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在上面公式中有两点值得避税者思考:一是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二是没经过避税筹划将本可压缩的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直接通过公式换算。这两种情况都不利于企业节省消费税。
2022-03-01 · 百度认证:法师兄官方账号
法师兄法律咨询
法师兄,用科技守护公正。专注法律产业,用科技的力量赋能产业上下游,通过科技+自营+全国严选律师的服务模式,累积为超过3700万用户(含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合同下载、严选律师服务。
向TA提问
关注
展开全部
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相关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消费税的特征具体如下: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2185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重庆晨曦微光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