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食堂被烫伤算工伤

陈友联
2022-12-17 · 经济纠纷,婚姻家庭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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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某是青浦一家汽车装潢公司的洗车工,妻子刘某在公司食堂工作。2010年6月15日中午,钟某到食堂打饭,刚进门就被妻子叫住,称汤已炖好,她打不开高压锅。钟某也没多想,从灶台上拿下高压锅,蹲在地上费了好大劲,终于将锅盖揭开,不料,此时锅内压力还未减退,大量蒸汽喷涌而出,钟某身上多处被烫得通红。他赶忙奔到水龙头下,用冷水冲洗许久,仍不见红肿消退,后被同事送往医院,经诊断为躯干、双下肢热水灼伤。
两个月后,经钟某申请,青浦区人保局认定钟某构成工伤。公司不服,2010年10月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人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理由是钟某受伤不是在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不属于工伤。
青浦区法院审理后认为,钟某每天的工作时间是7时至17时,故其是在工作时间受伤,虽工作职责为洗车,但食堂作为就餐地点是满足其正常、合理以及下午工作的必然生理需求之场所,与工作密切相关应视为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尽管打开高压锅不是钟某的工作职责,但这种举动不仅是出于帮助食堂员工完成职责,同时也为了钟某自己以及其他员工就餐之需要,与工作相关,因此钟某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终,青浦区法院判决维持区人保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
一、河南发生老虎袭人致饲养员死亡,饲养员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5月25日上午,淅川县上集镇丹江孔雀谷发生一起饲养员喂养老虎时被咬伤、两只老虎跑出铁笼的突发事件。受伤饲养员贾某某被第一时间送医,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事发后,淅川县委、县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县应急、公安、武警、林业、消防、卫生和上集镇等单位有关人员,紧急赶赴事发现场应急处置,组织谷内无关人员和孔雀谷周边群众迅速疏散撤离。出笼的两只老虎被控制在孔雀谷内,经过多次诱捕未果,为保证群众生命安全,遂根据现场态势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14时20分和15时12分,两只老虎先后被击毙,安全风险解除。
据初步调查,两只老虎系安徽宿州市某马戏团所有,由孔雀谷租赁展演,持有营业执照和驯养繁殖许可证等手续。目前,正在按照相关法规和程序进行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单位职工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论是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还是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都可以被认定为工伤,依法能够享受工伤待遇。本案中,饲养员喂养老虎时被咬伤,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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