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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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数: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缴费有基数上限和基数下限。
缴费基数上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超过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300%以上的部份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下限是指,职工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60%的,以上一年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算术平均数的60%为缴费基数。
下面是历年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
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元)
200844715
200739867
200636097
200532808
200428348
200324045
200220728
200118092
200015726
199913778
199812285
199711019
19969579
19958144
19946540
19934523
19923402
19912877
可以根据这个算普通的缴费基数。
缴费比例按照社保要求为: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养老:单位16%,个人8%
失业:单位0.8%,个人0.2%
工伤:单位0.2%-1.9%,个人不缴
生育:单位0.8%,个人不缴
医疗:单位10%,个人2%+3
但是,自2019年12月起,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上调至10.8%(基本9.8%+大额1%),个人比例不变。2020年2月起,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至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