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儿童终身幸福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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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一生幸福保险责任:
1、被人险人在生存至18周岁的保险单年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给付成人纪念金。
2、被保险人生存至18岁周的保险单年生效对应日,在期后的生存期间,保险人分别于被保险人18、19、20、21周岁的保险单年生效对应日给付高等教育金。
3、被保险人生存至22周岁的保险单年生效对应日,保险人给付婚嫁金。
4、被保险生生存至男60周岁,女55周岁时,可按年领取生活补贴费用,直至身故为止。
如果未领取成人纪念金和高等教育金,在婚嫁金领取时,可一次性将纪念金和高等教育金进行领取,领取的两笔金额按照银行利率进行计算一起发放。
举个例子:
福宝宝(男)0岁,福爸爸为其购买了10份少儿一生幸福,年交保费3600,交至福宝宝18岁,累计交费64800元。
福宝宝在18岁时,可领取成人纪念金20000元。
18-21岁时,每年可领取高等教育金8400元。合计33600元。
22岁时,领取婚嫁金41100元。
60岁时,每个月领取退休金10000元至终身。假设福宝宝活到85岁,累计领取养老金300万元。
合计终身领取309.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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