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企业注意哪些
法律分析:首先,在收购一家公司,需要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财务和法律问题进行尽职调查,并购方根据尽调报告披露的问题来评估目标公司的价值;其次,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情况、公司资质、债务、技术性人才数量、知识产权、固定资产等都会对目标公司的价值产生影响。再次,目标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征信情况同样十分重要,如果存在问题将对日后经常产生影响。最后,在收购时不要急功近利,做好充分准备,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将收购风险降到最低。具体收购步骤如下:
1谈判、达成收购意向,预付一定金额的收购意向金,如未最终达成股权转让协议,退还意向金。
2尽职调查。委托律师、会计师等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务、债权、员工保险、工商登记、重大合同等进行尽职调查,尤其是要核实目标公司出具的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等重点核实。
3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尽职调查结果,老股东作为转让方,与新股东作为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通常注重债权债务承担的时间界定、资产、公章等证照的交接。老股东出具相关承诺或提供其他担保,保证信息和资料的真实、债权债务真实。
4支付部分股权转让款、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移交公司证照、资产、人员。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